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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我国已知的地上地下文物有40余万处。其中,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50处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00处,市地县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。 1982年、1986年、1994年,国务院分三批公布了99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。其中,山西省平遥和云南省丽江两座小城1997年被列入“世界文化遗产”清单。 它们构成了古老中国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十四条提出,编制城市规划应当“保护历史文化遗产、城市传统风貌、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。” 二是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色。如从永定门至鼓楼南北贯穿的中轴线造成了北京的方正格局,所以虽不是文物又不是街区,但也在保护范畴。 三是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。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不单是硬件,也包括了工艺品、戏曲、民俗等历史文化的软件。 (记者王军 冯瑛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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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自北京文化网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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